香港游乐场地新例生效 唱歌大妈移师泳滩
香港修改条例,加强游乐场所的歌唱活动规划与管制,禁止任何人索取或接受酬赏。原本在公园看到的唱歌大妈在新条例生效后,移师不受条例管制的泳滩。
据香港《明报》报道,由港府康文署新修订的条例也规定,游乐场地的唱歌活动不得令人烦扰。
《明报》记者昨天(25日)前往屯门及沙田区的公园观察,发现公园多个容易看得到的地方已挂上有关新规例的横额,提示公园使用者,以往在公园用扬声器唱歌跳舞的大妈也不见踪影。
不过,有巿民向区议员投诉,指有大妈在新修订的条例实施当晚,移到屯门的泳滩以扬声器唱歌,疑似有男客人打赏。康文署回应查询时说,泳滩不受新例规管。
带同孩子到屯门公园玩滑板车的一名家长说,公园以前很嘈吵,不敢带小朋友去。她认为,新修订的条例让公园回复平静,让她安心带孩子到公园玩乐。
经常去公园听歌跳舞的一名市民说,新修订的条例让长者失去娱乐管道,并称表演者在过去很克制,不会影响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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