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5万人损失217亿人民币 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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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5万人损失217亿人民币 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宣判

2020-07-24 原文 🐍

致25万人损失217亿人民币 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宣判 ——

中国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宣判,主谋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中新社报道,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24日公开宣判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云等12人集资诈骗一案,对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5亿元(人民币,下同,2.96亿新元)。

法院宣布,经审理查明,周伯云2013年10月设立善林金融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中国29个省份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36.87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钱款均被转入善林金融公司、周伯云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567.59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34.63亿余元用于项目投资、收购公司股权、购买境外股票,35.39亿余元用于善林资产端线下、线上放贷,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费用、员工工资及佣金、关联公司往来款等。至案发,造成25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217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善林金融公司及周伯云等12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周伯云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万元,另外10余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2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法院方面说,上海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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