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明年1月接受香港BNO护照持有人移居申请
英国签证及移民署落实早前首相约翰逊的承诺,正式公布香港的BNO护照持有人移居英国的新方法。根据签证及移民署22日的公布,英国在明年1月起推出“香港BNO签证”,让持有BNO的港人及他们近亲申请居英权。申请人可以申请先在英居留30个月,再续30个月,或一次过申请留英5年。申请人亦须提供证明他们有能力为自己及同行家属提供最少6个月住宿及经济支援,以及提供香港身分证、学历记录或投票咭等以证明自己通常在港居住。
申请人获批在英居住5年后,可以申请在英国定居,即“无限期逗留”,而在拥有此身份的12个月后,申请人可以申请英国国籍。
申请BNO签证有五个要求,首先要有BNO身份(大体上即在1997年之前在香港出生人士),但申请人不一定需要有效的BNO护照,过期或遗失后也无需申请一本新BNO护照;其次申请人须通常住在香港;第三是可以在英国居住至少6个月并提供经济支持;第四是承诺在适当的时候学习英语;另外还须从英国内政部批准的诊所获得肺结核病(TB)测试证明;以及以支付申请移民健康附加费用。
获批准赴英之后申请人可以工作,也可以读书,但不能够取得公共资金,即指领取社会福利。
而为证明申请人在香港通常居住,英国签证及移民署容许 9 种证明文件,包括:香港身分证、雇主或学校信件,确认申请人在香港的工作或学习、香港医疗卡、选民登记咭、签证或居留许可或其他移民文件、教育记录如成绩表、本港地方议会或政府部门的来信、税务记录或租金或抵押付款记录。
而6个月经济支援的可证明文件,则包括:显示储蓄的银行对账单、在英国期间将持续的常规收入的证据,例如工资,投资或养老金、投资明细、海外教育补助金、英国的工作机会、在英国期间可接触的伴侣,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例如父母资助或通过在英国合法工作所赚取的配偶的工资、家人或朋友的住宿提议地点等。
在此同时,网上却有消息传出,为了应对英国这项移居计划,香港特区政府将要求公务员宣誓并强制放弃BNO身份。港府在22日下午2时赶紧澄清,指网上谣传所谓“政府很快会刊登宪报,要公务员宣誓及强制放弃BNO”并无此事,又指政府下周五会就公务员宣誓建议,向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汇报。
中国驻英大使馆22日表示坚决反对英方的BNO计划,指中方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发言人指,英方曾与中方互换备忘录,承诺不给予持BNO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又指根据中国国籍法,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BDTC)”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都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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