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权发展再创里程碑 国家人权委员会预计八月挂牌
台湾立法院周五(7月18日)通过监察院长陈菊和26位监委的人事案,为这桩朝野争执数周的提名案以及连日的肢体冲突划下句点,未来陈菊如何在蓝绿对抗的氛围下,超然公正地主持监察院业务,各方莫不拭目以待。
而随着监院人事案尘埃落定,由陈菊和7位监委分别兼任主委和当然委员的第一届国家人权委员会也将于8月1日后正式成立,为台湾的人权发展跨出新的里程碑,对此,民间公民团体充满期待,但该委员会将如何独立行使调查权、并提出实质的人权改善建议案,将是陈菊未来将面临的另一个更大挑战。
台湾的人权公约施行联盟(人约盟)召集人黄嵩立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指出,国家人权委员会是台湾第一个攸关人权的专责独立机构,它的工作旨在与政府保持既监督又合作的关系,包括行政、立法、甚至司法机构,由于其未来提案的性质皆为建议案,所以必须有能力说服各单位采纳其意见,因此,人权委员会若与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过于对立,恐不利于其后续建议案的推动。
依照该委员会的组织法,人权委员会共有10人,除陈菊和7位当然委员外,另2位成员将由监察院长自其他监委中遴派担任,一年一任、不得连任。
国家人权委员会八月成军
黄嵩立认为,待陈菊领军的10人委员会到位、并确立组织和协调院内的职工人力后,应开始建立策略性的工作目标,并采取和监察院截然不同的工作模式,即虽不须完全排除调查侵权个案,但其重心仍应集中在监督系统性和结构性的人权侵害态样,例如,他说,委员会应系统性地搜集已经具有国内法律效力的几个国际人权公约(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在落实面的相关资讯,以期能针对未臻完善落实之处,督促政府改善、并加强落实。
此外,黄嵩立说,委员会应采 “国家询查(national inquiry)”的工作模式, 国家询查不同于调查,因为它不是以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为前提、且泰半是以公听会的方式来进行。
综合监督和询查,黄嵩立说,人权委员会最终要向各部门提出解决建议案,包括向行政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向立法部门提出立新法或修法的建议、以及进一步以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角色,就相关的审判案提供人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至于人权委员会未来优先处理的议案为何,还有待其8月成立后、由委员开会议决。
弱势族群人权优先
不过,黄嵩立建议,国家人权委员会应优先促进弱势族群的人权,例如,身心障碍者、原住民、新移民等族群为优先的工作对象。
例如,他认为,身心障碍者在特教学校所面临的身心虐待状况,除了有个案的个别侵权状况、也有结构性的问题有待改善,国家人权委员会应全面调查和关照,而原住民部落的土地共同所有权,除了已得到台湾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和尊重外,国家人权委员会也应思索如何进一步透过法律制度来加以保障,免受开发商之破坏。
又例如,台湾前知名主播傅达仁在生前不断昌言的个人“死亡”权利,也就是,癌末病人应有权选择以辅助性自杀(assisted suicide)的方式、自主决定何时终结自己痛不欲生的生命,此议题2017年在傅达仁的大声疾呼下,一度引发台湾社会的热烈讨论和关注。
虽然,安乐死在台湾仍属禁忌议题,而辅助性自杀的合法化也遥遥无期,黄嵩立说,台湾社会已经成熟到可以讨论此类死生议题,因此,他说,这也是另一个国家人权委员会成立后可以鼓励讨论、甚至仿效新西兰(New Zealand)提出立法建议或解决方案的议题。
虽然台湾在废除死刑和同婚合法化等人权进步议题上为亚洲各国之翘楚,但人权改善的工作没有终点,因此,国家人权委员会若能有效运作,将是台湾人民之幸。
黄嵩立说,他对蔡总统所提名的陈菊和7名当然委员充满期待,也认为,他们大多适任,只要他们未来能秉持开放的心态,跟国际标竿单位学习,应能在台湾人权的促进和保障上,扮演重要角色。
7位兼任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的监委,包括资深妇权工作者纪惠容、前立委王荣璋、台少盟秘书长叶大华、总统府原转会委员鸿义章,以及3位现任监委王幼玲、高涌诚、田秋堇。
有褒有贬
由于陈菊在台湾民主运动和人权推动工作上的经历,让外界对她出任国家人权委员会的适任性普遍持肯定的看法,不过,她曾带领10年的台湾人权促进会(台权会)也曾指出,陈菊在担任劳委会主委任内,对于移工长期遭受雇主劳动人权剥削的现象,并无作为,导致2005年高捷泰劳抗暴事件的发生;她在高雄市长任内,在高雄果菜市场强拆争议、高雄都市原住民拉瓦克部落迫迁案等案上的应对,已留下人权污点。
因此,台权会呼吁陈菊和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所有成员,要以具体行动“落实人权”,台权会表示,各委员的思考与价值选择都必须符应于世界人权宣言与联合国九大核心人权公约,并和基层人们站在一起,对抗各种来自政府与财团的压迫与人权侵害。
此外,黄嵩立不讳言,立法院朝野对陈菊的任命案一再争执不下、不仅互不退让,还暴力相向,未来陈菊领军的监察院和国家人权委员会是否持续受到杯葛,让他略感忧心,尤其,攸关委员会运作的配套法案,包括《监察法》修正草案或委员会的职权行使法都还未三读通过,是否因此让委员会的实际运作卡关,似乎还有待观察。
对此,苹果日报周日(7月18日)引述陈菊办公室表示,委员会将依《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任命相关人事及执行业务,内部运作不会有问题。
透过脸书贴文,陈菊早前也揭橥国家人权委员会的目标。她说:委员会“将成为国家的良心,调查对人权的侵害以及歧视事件,推动人权教育,进行人权外交,落实台湾人权立国的理想。”
她还说,“未来,若修宪共识顺利达成,决定对监察权进行结构性的改革,我也将全力配合进行监察院的转型,以确保监察权顺利换轨、国家人权机构能够继续运作。”
国民党提告杯葛到底?
不过,对于包括陈菊在内的监察院人事案,目前国民党、台湾民众党和时代力量三大在野党派都以“迳付表决前两日半所排定的人事审查过程并未实质审查、也尚未查竣”等程序瑕疵为由,主张监院人事案之通过无效,甚至有违法违宪之虞,其中,国民党还扬言要向法院提告。
此一政治动作是否让陈菊等监院人事出现变数、甚至影响到蓝绿未来政治版图的消长,还有待观察。
台湾师范大学政治系教授范世平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分析,国民党在监院人事上、与民进党的对弈是祭出了焦土策略,但这样激烈的手段能否因此争取到中间选民或年轻世代的支持是关键。
范教授认为,国民党的作法只能凝聚既有的选民基本盘,并无法争取到中间选民或年轻世代的支持,因为,民调显示国民党的支持度仍远远落后民进党,他认为,国民党的诉求无法引起共鸣,一方面是因为监察院本来就是个冷衙门,缺乏大众的关注,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陈菊是否适任本来就见仁见智,所以,当“蓝绿对决”的态势一旦出现、就会让蓝绿支持者各自归队。
也诚如新闻评论人士陈增芝所分析的,国民党在打菊这一役上恐“选错战场又练错兵”,很可能没占到便宜,反而还伤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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